1. 消防安全知识隐患的处理计划 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市政府领导进一步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集中力量、全面排查工业厂房、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等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公众自防自救能力,构筑和谐消防环境 。
二、排查整治的范围和重点 (一)排查整治的范围 1、工业厂房 2、公众聚集场所; 3、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 。(二)排查整治的重点 工业厂房排查整治重点: 1、是否存在‘三合一”现象; 2、是否存在违法建设问题; 3、厂区消防水源、消防车道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4、消防设施是否完整有效,消防疏散条件是否达到要求; 5、生产车间与仓库是否分隔到位,是否存在擅自改变建筑使用功能作为仓库使用的现象 。
公众聚集场所排查整治重点: 1、是否已办理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2、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灭火器材是否配置到位; 3、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4、场所内是否设置员工宿舍; 5、场所内的门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易燃易爆场所排查整治重点: 1、是否持有安监部门颁发的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品许可证; 2、场所消防安全条件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
三、工作步骤 此次排查整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各村(居)、镇直镇办有关单位为责任单位组织实施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实效 。
(一)动员部署阶段 (20xx年3月2日至3月3日 ) 。各村(居)要按照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结合当地火灾形势和消防工作突出问题,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 。
要召集下属企业负责人和企业法人代表,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督促下属企业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二)排查整治阶段 ( 20xx年3月3日至20xx年3月20日 ) 。
各村(居)、有关部门单位要组织对本辖区范围内拉网式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整治到位 。排查过程中各村(居)及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基层基础作用,加强与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及当地公安派出所、武警边防所的配合,对辖区范围内的单位进行逐一排查并登记造册,对排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要逐一予以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要督促指导隐患单位制定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管监控 。
(三)督查验收阶段 (20xx年3月20日至20xx年4月1日 ) 。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将组织督查组到各村(居)对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中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考评 。
各村(居)、有关单位对消防安全隐患的检查整改汇总情况以及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对消防安全隐患的重点区域 (部位)、企业(单位)进行抽查、暗访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
各村(居)、镇直镇办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正确处理消防安全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关系,切实把整治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周密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 。各村(居)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切实把专项行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
镇直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指导所属单位、系统积极配合各村(居)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 注重实效,落实责任 。
各村(居)及有关单位要把工作责任逐级落实到基层 。针对当前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积极采取坚决果断措施加以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