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后病假怎么写

1. 找什么理由才能多来点病假呢 我曾经在一个宝妈的帖子里洋洋洒洒的回复了一片字 刚才翻了一下我的回复记录 没翻到呢 感觉那个说的挺详细得 关键是现在脑子半个字也蹦不出来 不在服务状态 不然就重新码一遍啦 我再找找 宝妈 莫急 要是来状态啦 我就回来码字 可算找到啦 累花啦额滴眼 休息一下先 (补充一句 宝妈想产前休 此方法一样适用 无非就是 产前抑郁or产后抑郁 滴事情啦) 给各位宝妈一个福利 哈哈 一般人儿我不告诉 恩~恩~ 听好了啊 记住了啊 (我做HR的好朋友亲授滴方法) ?正常产家不是4个月嘛 一般会在生产前半个月左右开始生 ?要是有宝妈想提前休也不是不可以滴 只是比较容易暴露我们后面滴行踪 剩下的三个半月就可以悠哉惬意的度过了 ?…………忽略宝宝这个不确定因素………… 有一种病 叫 “产后抑郁症” 各位宝妈可以自己百度一下都有什么症状 我就不赘述了 这个病是个好东西呀 临床上没有鉴定方法 你说有就有 你说木有就木有 ?如果你母爱泛滥 不想早早离开宝贝回到工作岗位 我不用多说了吧 随便说一个该病的症状 去医院开个诊断书 让老公往单位HR桌上一放 剩下的工资啊 保险啊 福利啊 HR看着办吧 。
2. 休完产假还要请假,病假条写什么理由好 可以说医生建议休息一段时间,不适合上班劳累 。
产假的相关规定:
1、必须享受的假
产假:98天+30天/15天(晚育)+15天/30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 。(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
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
2、可以请的假
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 。如上海市规定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 。”
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
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
3、晚育假、晚育护理假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
产假98天是包括双休日和国定假日的
晚育假,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处理 。例如,广东省为15天,上海市为30天 。晚育假包括双休日,但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
4、授乳时间哺乳假
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 。每次单胎授乳时间为三十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 。多胞胎 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 。(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六条)
现在不光是女性可以休产假,其实男性也可以休陪产假,这都是我国劳动法里有规定的哦 。当前男女初婚年龄已经到了25岁左右,初育年龄到了26岁 以上,针对这种情况,国家不再专门鼓励晚婚晚育,因为年龄太大,对于母婴的安全、保健,对于高龄产妇的身体健康等等方面都不利 。总的来讲,新法还是鼓励大家按照政策生育,在晚婚晚育方面不再做限制,而确定的是自主采取相关的避孕节育措施,自主安排家庭生育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