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一方父母出资的房产

婚前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一方父母出资的房产

【婚前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一方父母出资的房产】一、婚前一方父母出资购房 , 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 则视为自己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 , 若无其他约定 , 离婚时 , 不能作为夫妻共同房产进行分割;
如果父母只部分出资 , 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 剩余房款以按揭贷款方式支付 , 婚后由夫妻共同还贷 , 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产判给登记方所有并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 。
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对应的因房价上涨所产生的增值部分 , 由取得房产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二、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 , 如果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 , 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 , 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同理 , 如果房产登记在夫妻名下 , 则为夫妻共同财产 , 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 。
在婚后父母部分出资 , 夫妻共同还贷的情形下 , 不论房产登记在夫妻谁的名下 , 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除非出资人有证据证明该出资仅仅为自己子女赠与借贷 , 否则该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 , 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 , 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 , 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 , 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 , 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 , 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 离婚时 , 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 , 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 , 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 , 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