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的制发者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部门 。例如:《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专家组工作规则》、《南方工业学校图书馆借书规则》 。
⒊规程 规程是生产单位或科研机构,为了保证质量,使工作、试验、生产按程序进行而制订的一些具体规定 。它的制发者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部门 。
例如:《车间操作规程》、《计算机操作规程》 。⒋守则 守则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求其成员遵守的行为准则,它倡导有关人员遵守一定的行为、品德规范 。
它的制发者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部门 。例如:《全国职工守则》、《汽车驾驶员守则》、《高等学校学生守则》 。
⒌须知 须知是有关单位、部门为了维护正常秩序,搞好某项具体活动,完成某项工作而制订的具有指导性、规定性的守则 。它的制发者是有关单位、部门 。
例如:《观众须知》、《参加演讲赛须知》 。规章制度的写法(一)标题 。
制度的标题主要有两种构成形式,一种是以适用对象和文种构成,如《保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另一种是以单位名称、适用对象、文种构成,如《**大学校产管理制度》、《**市工业局廉政制度》 。(二)正文 。
制度的正文有多种写法,主要可以概括为三种情况:引言、条文、结语式 。通篇条文式;多层条文式 。
1.引言、条文、结语式 先写一段引言,主要用来阐述制定制度的根据、目的、意义、适用范围等,然后将有关规定一一分条列出,最后再写一段结语,强调执行中的注意事项 。2.通篇条文式 将全部内容都列入条文,包括开头部分的根据、目的、意义,主体部分的种种规定,结尾部分的执行要求等,逐条表达,形式整齐 。
3.多层条文式 这种写法适用于内容复杂、篇幅较长的制度,特点是将全文分为多层序码,篇下分项、项下分条、条下分款 。如某省制定的《档案管理制度》,用“一、二、三……”来表示大项,用“(一)、(二)、(三)……”来表示大项下的条,用“1、2、3、……”来表示条下的款 。
(三)制发单位和日期 。如有必要,可在标题下方正中加括号注明制发单位名称和日期,其位置也可以在正文之下,相当于公文落款的地方 。
规章制度的写法:规章制度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构成 。1.标题 。
规章制度的标题一般由单位名称、内容、文种组成 。如《**市房地产市场管理细则》等 。
单位名称,或是规章制度适用的单位或范围,或是制订、颁发单位名称 。2.正文 。
规章制度的正文结构一般有两种形式 。(1)分章列条式(章条式) 。
即将规章制度的内容分成若干章,每章又分若干条 。第一章是总则,中间各章叫分则,最后一章叫附则 。
总则一般写原则性、普遍性、共同性的内容 。包括的主要内容有:制定依据、制定目的(宗旨)和任务、适用范围、有关定义、主管部门(该项有时也可视具体情况置于分则或附则中) 。
分则指接在总则之后的具体内容 。通常按事物间的逻辑顺序,或按各部分内容的联系,或按工作活动程序以及惯例分条列项,集中编排 。
表述奖惩办法的条文也可单独构成罚则或奖罚则,作为分则的最后条文 。附则包括的主要内容有:施行程序与方式,有关说明(该文书与其他文书之间的关系,规定附件的效用,数量以及不同文字文本的效用等),施行日期 。
(2)条款式 。这种规章制度只分条目不分章节,适用于内容比较简单的规章制度 。
一般开头说明缘由、目的、要求等,主体部分分条列出规章制度的具体内容 。其第1条相当于分章列条式写法的总则,最后一条相当于附则的写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