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分子到案后 , 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事实的 , 可以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
7. 怎么认定有立功表现 立功必须是犯罪分子本人实施的行为 。
为使犯罪分子得到从轻处理 , 犯罪分子的亲友直接向有关机关揭发他人犯罪行为 , 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 , 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 , 不应当认定为犯罪分子的立功表现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可以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1、阻止他人实施犯罪活动的; 2、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 , 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 , 经查证属实的; 3、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 4、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 , 成绩突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 , 表现积极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较大贡献的 。
第4项、第6项中的技术革新或者其他较大贡献应当由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独立或者为主完成 , 并经省级主管部门确认 。
8. 重大立功表现书与一般立功表现书在减刑时有何 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 在执行期间 , 如果认真遵守监规 , 接受教育改造 , 确有悔改表现的 , 或者有立功表现的 , 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 , 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 , 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 , 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 , 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 , 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 , 不能少于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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