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功表现怎么写

1. 立功表现的定义 立功表现主要有:
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 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 , 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 , 经查证属实;
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 , 经查证属实;
阻止他人犯罪活动;
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
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 , 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
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分子到案后 , 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事实的 , 可以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
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 犯罪分子有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 , 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 , 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表现的 , 应当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 。
前款所称“重大犯罪”、“重大案件”、“重大犯罪嫌疑人”的标准 , 一般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案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等情形 。
2. 一般立功表现有哪些,重大立功表现有哪些 这个区别取决于是否是“重大”的犯罪、案件、犯罪活动、犯罪嫌疑人 。
而这4个“重大”的标准是什么呢?标准有两个:其一是在省级以上范围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其二是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刑罚以上的案犯、案件等 。其中 , 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 , 是指根据犯罪行为的事实、情节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 。
案件已经判决的 , 以实际判处的刑罚为准 。但是 , 根据犯罪行为的事实、情节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 , 因被判刑人有法定情节经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后判处有期徒刑的 , 应当认定为重大立功 。
二者区别的意义在于宽大的幅度不同 。①一般立功 , 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重大立功 , 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关键是在同时具备自首情节的情况下 , 宽大力度的差别更为明显 。②如果自首后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 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
如果自首又有一般立功表现的 , 按法律还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 宽大的力度有天壤之别 。所以说 , 是不是重大立功 , 在这一点上也就是在能不能适用这个规定上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 。
所以要注意一般立功和重大立功的区别 。
3. 立功的表现有哪些 根据我国刑法第68条第1款规定 , 立功表现为以下两种情形: (1)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 。
犯罪人之间往往互相了解各自的犯罪行为 , 犯罪人协助司法机关缉捕在逃的罪犯犯罪人在归案后 , 不仅交代自己的罪行 , 而且揭发检举他人的犯罪行为 , 因此是一种立功表现 。(2)提供重要线索 , 指犯罪人提供未被司法机关掌握的各种犯罪线索 , 例如证明犯罪行为的重要事实或有关证人等 。
除上述刑法列举的两种立功表现以外下述情形也应视为立功: (1)协助司法机关缉捕其他罪犯 。犯罪人协助司法机关缉捕在逃的罪犯 , 可以节省司法成本 。
因此 , 这种行为应视为立功表现 。应当指出 , 犯罪人协助司法机关缉捕的其他罪犯 , 既可以是与其无关的 , 也可以是其他案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