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的阿拉伯数字怎么写

1. 会计数字阿拉伯数字怎么写法 1、阿拉伯数字应一个一个地写,阿拉伯金额数字前应当书写货币币种符号(如人民币符号“¥”)或者货币名称简写和货种符号 。币种符号与阿拉伯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凡在阿拉伯金额数字前面写有币种符号的,数字后面不再写货币单位(如人民币“元”) 。
2、所有以元为单位(其他货币种类为货币基本单位,下同)的阿拉伯数字,除表示单价等情况外,一律在元位小数点后填写到角分,无角分的,角、分位可写“00”或符号“——”,有角无分的,分位应写“0”,不得用符号“——”代替 。[
3、汉字大写金额数字,一律用正楷或行书书写,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等易于辨认、不易涂改的字样,不得用0、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另、毛等简化字代替,不得任意自造简化字 。
4、大写金额数字到元或角为止的,在“元”或“角”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字后面不写“整”字 。
5、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有货币名称的,应当加填货币名称(如“人民币”三字),货币名称与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 。
6、阿拉伯金额数字中间有“0”时,大写金额要写“零”字,如人民币101.50元,汉字大写金额应写成壹佰零壹元伍角整 。阿拉伯金额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时,汉字大写金额中可以只写一个“零”字,
如¥1004.56,汉字大写金额应写成壹仟零肆元伍角陆分 。阿拉伯金额数字元位为 “0”,或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元位也是“0”,但角位不是“0”时,汉字大写金额可只写一个“零”字,也可不写“零”字 。
扩展资料
文字书写是指汉字书写 。与经济业务活动相联系的文字书写包括数字的大写和企业名称、会计科目、费用项目、商品类别、计量单位以及摘要、财务分析报表的书写等 。
1、文字书写的基本要求
(1)简明扼要准确 。指用简短的文字把经济业务发生的内容记述清楚,在有格限的情况下,文字数目多少,要以写满但不超出该栏格为限 。会计科目要写全称,不能简化,子、细目要准确,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不能用表述不清、记叙不准的语句或文字 。
(2)字迹工整清晰 。指书写时用正楷或行书,不能用草书;不宜过大,一般上下要留空隙,也不宜过小;不能过于稠密,要适当留字距;不能写得大小不一 。
2、中文大写数字的写法
中文大写数字是用于填写需要防止涂改的销货发票、银行结算凭证、收据等,因此,在书写时不能写错 。如果写错,则本张凭证作废,需重新填制凭证 。数字大写的基本要求:
(1)大写金额前要冠以“人民币”字样,“人民币”与金额首位数字之间不留空位,数字之间更不能留空位,写数与读数顺序要一致 。
(2)人民币以元为单位,元后无角分的需要写“整”字 。如果到角为止,角后也可以写“整”字;如果到分为止,分后不写“整”字 。
(3)金额数字中间连续几个“0”字时,可只写一个“零”字,如500.70元,应写作人民币伍佰元零柒角整 。
(4)表示位的文字前必须有数字,如拾元整应写作壹拾元整 。
(5)切忌用其他字代替,如“零”不能用“另”代替、“角”不能用“毛”代替等 。
3、摘要的书写
文字书写中一部分是摘要的书写,包括记账凭证摘要、各种账簿摘要,摘要是记录经济业务的简要内容,填写时应用简明扼要的文字反映经济业务概况 。摘要书写的一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