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生育险报销 北京生育险报销需要什么材料


北京生育险报销 北京生育险报销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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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北京生育险报销条件
(1)生育保险必须在分娩前连续缴纳12个月,在生育保险报销时继续缴纳,才能享受生育保险报销;
(2)产后国家规定婴儿出生后18个月内报销,但北京大部分企业要求分娩后3个月内提交生育保险报销申请及相关手续;
(3)生育相关的门诊费用,由个人以现金形式先行支付,不能使用社保卡结算 。
二、北京生育险报销金额
(1)产检期间费用国家报销1400元(提交报销单据时必须高于此金额);
(2)生育保险政策强调,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比如一个女职工每月的生育津贴是5000元,而用人单位的月平均工资是4500元 。生育保险基金统一支付给用人单位后,超过平均工资500元的用人单位不能扣除;女职工每月生育津贴3500元,用人单位当月平均工资4500元的话,1000元的差额需要用人单位补足 。
(3)报销比例:以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一定比例一次性发放 。其中包括:
A.自然分娩为270%;b.难产320%;c.剖腹产420% 。
(4)晚婚晚育津贴一般按照女职工缴费基数计算,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女职工支付给个人;男职工享受生育奖励假,奖励假津贴按男职工缴费基数计算,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男职工或女职工支付给个人 。
三、北京生育险报销范围
(一)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的形式对单位进行补偿 。补偿标准为: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自然分娩或者怀孕7个月以下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并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生育津贴;怀孕3个月以上(含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或引产的,发给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3个月内因病理原因导致妊娠流产的,享受一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 。
(二)生育营养补贴和围产期保健补贴 。符合国家规定享受产假90天以上(含90天)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助300元和围产期保健补助700元 。
(3)一次性生育津贴 。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可享受一次性生育津贴:流产400元,自然分娩2400元,难产、多胞胎4000元;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不纳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
(4)生育津贴补偿给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工资、奖金和福利费由单位支付 。
(五)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人工流产、引产、埋皮、绝育、复通等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
四、北京生育险生育保险金
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医疗补助津贴:以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1.正常生育的,支付3个月(90天) 。2.晚育的,支付3.5个月(105天) 。3.生育领取《独子证》的,发放4.17个月(125天) 。4.晚育领取《独子证》的,发放4.67 。
五、北京生育险报销流程
生育报销流程图准备材料单位/社保所医保中心社保中心银行单位账户
门诊费用由个人全额现金结算;住院费用可以直接与医院联网结算,只需要支付个人承担的部分费用 。门诊费用和生育津贴由单位报销,医保中心于每月1-20日从单位领取申请材料 。报销需要的材料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