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章程怎么写( 十 )


邮政编码: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 公司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 , 不经营;应经审批的 , 未获批准前不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 , 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 开展经营活动 。(注:企业经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许可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规定应在《营业执照》明示的经营项目 , 则除将上述内容表述在经营范围中 , 还应将有关项目在经营范围中明确标明 。
例如;餐饮;零售药品 。)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
第八条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 必须召开股东会并做出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 , 还应当自做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 , 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章 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分期缴付数额及期限 第九条 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分期缴资情况如下:股东姓名或名称 出资 数额 出资 方式 设立时 缴付数额 一期 二期 数额 期限 数额 期限 (注:公司注册资本可以分期缴付 。
公司设立时股东应当缴付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数额 , 其余部分可以选择在设立后一次性或分两期两种方式缴清 。一次性缴付的 , 应当在设立后一年内缴付其余部分;分两期缴付的 , 第一期应当在设立之日起六个月内缴付其未缴部分的50% , 第二期应当在设立之日起三年内全部缴清 。
股东应根据实际情况如实设定本条款内容 。) 第十条 股东承诺:各股东以其全部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
第十一条 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六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执行董事)或监事会成员(监事);(四)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出资额;(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六)优先认缴公司新增资本;(七)公司终止后 , 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八)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
第十三条 股东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公司章程;(二)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三)以其所认缴的全部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 , 不得抽回投资 。第七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四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 。
(注:由两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 股东之间只能转让其部分出资 。) 第十五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 , 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 , 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 , 视为同意转让 。
第十六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 , 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八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七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 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 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 , 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 , 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