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在坐牢向法院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男方在坐牢向法院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起诉离婚时需要向法院提交原、被告双方身份信息材料、起诉状、证明双方符合离婚情形的证据等材料 。如果男方处于被监禁的状态,女方要提起离婚诉讼的,首先需要确定管辖法院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诉讼管辖的规定,可以向女方住所地的法院起诉,住所地指女方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女方户籍所在地和她的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就向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指女方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 。另外,法律还规定了特殊情况,如果男方已经被监禁一年以上的,则应该向男方被监禁地所在法院起诉 。
【男方在坐牢向法院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