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欢案案情简介 于欢案案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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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4聊城玉环案是指2016年4月14日14时许,发生在山东聊城冠县的一起刑事案件 。
2、2016年4月13日,吴学占指使手下在苏抵押的房子里拉屎,并将苏按进厕所,要求其还钱 。当天下午,苏给打了四次110和市长热线,但都没有得到帮助 。2016年4月14日,10余名由社会闲散人员组成的讨债队伍,多次骚扰女企业家苏的工厂,对苏进行辱骂、殴打 。苏的儿子于欢目睹母亲受辱,在工厂接待室从桌上摸出一把水果刀,致杜志浩等4名讨债人被刺 。其中,杜志浩因未及时就医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另有2人重伤,1人轻伤 。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 。原告杜洪章、徐喜玲、李欣欣等人和被告于欢不服一审判决,分别提出上诉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3月24日立案受理 。
3、2017年6月2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于欢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有期徒刑五年 。
4、2018年1月6日,于欢故意伤害案入选2017年人民法院十大刑事案件 。2018年1月18日,于欢案二审审判长、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长吴京在北京表示,通过二审审理,最大限度地还原了全案事实和情节,并在此基础上统筹考虑,国家法律和人情,最终依法作出判决 。2月1日,该案入选“2017年推进法治建设十大案例” 。
【于欢案案情简介 于欢案案情简介】5、2020年11月18日,山东冠县辱母杀人案当事人于欢刑满释放 。
6、2021年5月31日上午9时30分左右,于欢的父亲于明希从山东监狱刑满释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