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院病历怎么写

1. 转院的病程记录怎么写、 病程记录书写格式 (一)首次病程记录书写要求 1.首次病程记录应摘要记述一般资料(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婚姻状况、入院时间及主诉) 。
2.结合病情、查体重要发现及实验室检查结果,对新入院的病人提出初步诊断,拟诊及鉴别诊断,诊疗方针 。如为疑难病症,要求在三天内根据所有材料进行分析,提出初步诊断 。
3.对危重病人来不及写病历时,应及时书写首次病程记录,包括简要病史,查体及实验室阳性结果,以及入院后病情变化,做了那些处理及其效果 。扼要提出临床观察的具体内容,估计病情可能发生变化 。
(二)病情记录书写要求: 1.病情危重多变者,应随时记录;重病人至少每天记录一次,危重患者主治医师最少应写病程记录一次 。慢性病或病情较稳定者可视需要简要记载,但不能少于每周1次 。
2.病程记录,由住院医师或实习医师按时间的先后次序记录,住院医师对实习医师所写的记录,必须随时检查其准确性,并做必要的修改和补充,每次记录均需签名 。3.病程记录包括下列内容: (1)患者当前自觉症状,病情变化,体检及化验的重要发现,诊治工作进行情况及对病情的分析 。
(2)中医辩证施治情况,如证型改变、方药变换,中医的观察分析等 。(3)新诊断或原诊断修改的根据,病情特殊变化的判断,处理及后果 。
(4)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及其他上级医师查房巡诊或会诊时意见,应详细如实的加以记录 。(5)行政领导的重要指示,患者家属或单位负责人所提供的重要事项 。
(6)一切手术诊疗记录,应有术前小结(讨论)手术记录(包括手术步骤、手术的主要所见、病人术中情况)及术后记录 。(7)每一阶段检查或治疗后的小结,交接班记录 。
(8)患者出院、转院或死亡时,应总结入院后的病情演变,诊疗工作的经验教训,记录出院时情况,最后诊断及嘱咐 。
2. 转诊、转科患者病情及病历资料的交接制度 转科及转院病情病历资料交接制度一.转科病情病历资料交接制度 1.1 当主管医生发现病人患有其他专业的疾病并需专科治疗时,经科主任同意邀请相关专业的专家会诊,双方共同评估病情,确需转科治疗,才可以转科 。
在会诊或转诊前,要进行必要的诊断性检验检查 。对需转科治疗的病员,应告知转诊、专科理由,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做好相应准备,选择适宜时机 。
对不适宜转诊转科的病员,应告知转诊转科利弊,可能导致的后果,同样履行知情同意手续 。1.2转科前,由主管医生开出转科医嘱,完成本科所有处置记录,并书写《转科记录》,按照预定时间转科 。
普通病人由责任护士/值班护士陪送到转入科室,危重病人按《危重病人转运规程》处理 。1.3转科后,双方科室医护人员要对病人的病情进行交接,具体操作按照《病人转运规程》和《危重病人转运规程》执行 。
接诊后医生、护士应立即察看病人,评估病情,修订医疗护理计划,接诊医生在病人转入后半小时内,根据《医嘱制度》开出转科医嘱 。并按照《病历书写规程》要求写好转入记录 。
1.4转科时药物处理 病人转科时,转出科室及转入科室负责病人交接的护士,应将病人在转出科室当日尚未使用完的所有医嘱药品的名称及数量在《患者转科交接记录单》“交/接患者所带物品栏”中详细记录并做好药品交接 。病人转入后,转入科室医生应详细了解病人在转出科室的用药情况及转入时所带人的药品情况,根据病情下达转入医嘱时,临时医嘱注意使用病人转科时所带人的药品,对于不可继续使用的药品,由转入科室护土负责在当日交予药学部各调剂室统一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