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陪护申请怎么写

1.工伤陪护申请怎么写申请书
本人在工伤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陪护,请单位安排陪护人员,或者支付陪护费用由本人寻找陪护人员 。
特此申请
姓名:
日期: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2.如何写申请工伤陪护费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如单位未安排的护理的,单位应支付护理人员护理费 。2.具体标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来操作的,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规定来计算护理费,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或者地区平均工资来计算 。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
3.申请工伤住院陪护费有统一格式吗申请工伤职工住院护理费没有统一格式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住院护理由所在单位负责,所在单位可以派人护理,也可以支付护理费由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找人护理 。支付护理费的标准,所在省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一般按当地护工工资水平计算 。
工伤职工住院期间是否需要护理,视其是否存在生活自理障碍由治疗工伤医疗机构提出书面建议,用人单位确定,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
4.工伤误工申请书怎么写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
5.工伤写个人申请护理费,营养费该怎么写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工伤不存在营养费之说 。
2.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既然单位支付了停工留薪期工资,该工资内应包括营养费!
3.至于护理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如单位未安排的护理的,单位应支付护理人员护理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