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院报告怎么写( 三 )


第九条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 , 采用24小时制记录 。第十条 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 , 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
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 , 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 , 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 , 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 , 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 , 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患者近亲属 , 由患者近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 , 并及时记录 。
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 , 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 。第二章 病历书写第十一条 门(急)诊病历内容包括门(急)诊病历首页(门(急)诊手册封面)、病历记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
第十二条门(急)诊病历首页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婚姻状况、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门诊手册封面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
第十三条门(急)诊病历记录分为初诊病历记录和复诊病历记录 。初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应当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现病史、既往史 , 阳性体征、必要的阴性体征和辅助检查结果 , 诊断及治疗意见和医师签名等 。
复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应当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病史、必要的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治疗处理意见和医师签名等 。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
第十四条 门(急)诊病历记录应当由接诊医师在患者就诊时及时完成 。第十五条 急诊留观记录是急诊患者因病情需要留院观察期间的记录 , 重点记录观察期间病情变化和诊疗措施 , 记录简明扼要 , 并注明患者去向 。
抢救危重患者时 , 应当书写抢救记录 。门(急)诊抢救记录书写内容及要求按照住院病历抢救记录书写内容及要求执行 。
第三章 住院病历书写第十六条 住院病历内容包括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危(重)通知书、医嘱单、辅助检查报告单、体温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资料等 。第十七条 入院记录是指患者入院后 , 由经治医师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获得有关资料 , 并对这些资料归纳分析书写而成的记录 。
【入院报告怎么写】可分为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24小时内入 。
4.住院病历包括哪些内容,入院记录应当如何书写住院病历内容包括住院病案首页、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麻醉记录单、手术及手术护理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出院记录(或死亡记录)、病程记录(含抢救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等 。
入院记录的要求及内容 。
(一)患者一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婚姻状况、出生地、职业、人院日期、记录日期、病史陈述者 。
(二)主诉是指促使患者就诊的主要症状(或体征)及持续时间 。
(三)现病史是指患者本次疾病的发生、演变、诊疗等方面的详细情况 , 应当按时间顺序书写 。内容包括发病情况、主要症状特点及其发展变化情况、伴随症状、发病后诊疗经过及结果、睡眠、饮食等一般情况的变化 , 以及与鉴别诊断有关的阳性或阴性资料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