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外执行思想汇报怎么写( 三 )


正是在这种春风化雨般的感化下,郑晓军发生了可喜的变化 。由于是单亲孩子,郑晓军从小就缺少亲情的温暖,新安司法所就帮助他解决实际困难,考虑到他没有生活来源,社区为他申请了低保,并跟有关部门联系了一个公益岗位 。郑晓军住的是公房,由于没有经济来源,已经十年没交房租,司法所的同志帮助他协调有关方面,减免了他的房租 。
正是司法所的一项项工作,不但温暖了郑晓军的心,也让他开始有目的地回报社会 。支矫民警马丽领着采访人员看望了一位孤寡老人 。她告诉采访人员,自从去年末,郑晓军开始帮助老人,一有时间,他就主动帮助社区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特别是汶川地震他还交了50元捐款 。马丽深有感触地说:“本来他就是个需要帮助的人,而在我们的亲情化感化下,他不但转变了自己对社会的看法,而且开始回报社会、服务社会,此次汶川大地震,我们所9名矫正对象全都主动为灾区捐款,这是我们最值得欣喜的 。”
牡丹江市司法局矫正办曾庆忠主任告诉采访人员,考虑到矫正对象的隐私,他们从来不组织大型的公益劳动,尽量不让矫正者的身份曝光 。在每个司法所的公示板上,矫正对象的名字全部由编号代替 。一些保外就医的矫正对象身体不好,他们就将每月12小时的公益劳动量减少,社区志愿者甚至去帮他们劳动 。一些矫正对象没有什么文化,写不出思想汇报,就改用嘴说 。“只要他们是真心改造,形式并不是唯一标准 。”曾庆忠说 。
除了人性化管理,办低保、找工作、平时多谈心,逢年过节都要去探望,矫正对象时刻感受着来自社会的关怀 。杨柳(化名)是一名下岗工人,几年前因为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刑罚给杨柳带来了巨大的心理负担,2007年,随着杨柳成为一名社区矫正对象,他的生活也发生了变化 。矫正工作者常常去他家和他谈心,给他讲道理,帮他恢复以往的信心 。同时,了解到杨柳有电焊专长,经过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司法所在一个单位帮他找到了一份电焊的工作 。同时,还帮助他向民政部门递交了低保申请,使他成为我市第一个获得低保救助的矫正对象 。
4.监外执行的思想汇报监外执行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妇女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刑罚,可暂由罪犯原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执行,并由罪犯原属的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协助监督的一种特殊刑罚执行方法 。患有严重疾病,一般是指患有不治之症或者病危,或者患有需要隔离的传染病 。对于患有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疗无效的,年龄在60岁以上,身体有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身体残疾,失去劳动能力的罪犯,也可准许保外就医或监外执行 。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刑缓期 2年执行尚未减刑的罪犯,一律不准监外执行 。法院在判决时发现罪犯具有上述疾病、怀孕等情况,即可以决定监外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上述情况,应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主管的司法机关审查批准 。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 。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后,如果刑期未满,仍应收监执行;如刑期届满,则应及时释放 。
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214条作了明确规定,即必须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 。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 。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规定的,应当及时收监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