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7年9月5日
地点:文雅巷5号
反映人:居民袁家华
反映内容:颜先民老人家的洗衣机坏了,需洗换下来的衣服、被子 。
处理情况:居委会派出孙莉委员把颜先民老人换下来的衣服、被子带回自己的家,已洗干净送给了颜老 。
另外这是一位社区民警写的,可供你参考
X年X月X日
下午三时许,一居民打电话给我:“吴警官,刚才我看到一辆轿车,进了我们小区,前后车牌照都用纸蒙了起来,下来十来个人,都带有家伙,上了XX16号402室,好象要打群架 。”,我整理下制服,即喊了一名居委会工作人员陪我上门查看 。
到了该幢楼房的402室,我敲开门,看到里面横七竖八地坐躺着十个年轻人,有的人手中还拿着家伙在玩着 。一看警察站在门口,全都站了起来 。我对他们说:不要客气,坐下说话,回到原位 。我对他们接着说:我知道你们是来做什么的,你们的车子已被我们查扣,你们带了哪些家伙你们自己当然也知道,我也不多说了 。所幸还没有动起手来 。要不后果可能不堪设想吧 。你们很可能想走?是吧!可以 。听我讲几句你们再走也不迟 。
他们面面相觑,都不说话了,静听我说着 。我接着说:走有二种走法 。一是现在就走,把我打倒了从我身上踏过去,不过你们的成本又太大,可能有人终身都失去自由,我无所谓了,比你们大了一倍了,而你们才二十岁左右 。二是跟我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大多也就关上十天半月的就算了,最多也不过1-2年劳教而已 。
无人说话 。
“那好既然大家都不动,说明你们采纳了第二条建议,我这就打电话来人,请你们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值班副所长听完我报告,几分钟后即带人带车赶到了现场 。从现场和车内搜查到六把关公刀,二根警棍 。
当晚这些人全部被拘留,后大多在十五内释放 。只有三人系惯犯和逃犯而被劳教 。
我在做社区民警时,所有有电话的居民家中,都有我电话号码,24小时内都可以打通我的电话 。我抓的很多嫌疑人都是居民举报和协助的 。感谢他们使我在那一岗位上所享有的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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