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移交清册怎么写( 六 )


###无论企业、行政机关、事业等单位,已交清册的保管时间都是15年,从已交清册制作完成起下一年的第一天算起 。
8.会计移交清册会 计 档 案 移 交 清 册


号 类

案卷题名 起止
日期 凭证
编号 卷内
张数 册
数 保管
期限 已保管
期限 备

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案卷号 案 卷 名 称 起 止 日 期 卷 内
张 数 保 管 期 限 备 考










浙江省档案局监制
1、交接双方的单位负责人负责监交 。
2、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 。
移交单位负责人: 接收单位负责人:
移交单位经办人: 接收单位经办人:
移交时间: 接收时间:
3、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及单位各存一份 。
《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填写说明
1、顺序号:指会计档案案卷在本册案卷目录中顺次排列的序号 。
2、类别:主要指会计档案的种类 。如: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及其他 。
3、案卷题名:指会计档案案卷的具体名称 。如:会计账簿类的总账、现金日记账等 。
4、起止日期:指案卷卷内最开始启用的时间到最后终止使用的时间 。如:1996.1.1-1996.12.31 。
5、凭证编号:填写记账凭证的编号 。
6、卷内张数:主要指综合后凭证、账簿、财务报告的页数 。
7、保管期限:指案卷封面上注明的保管期限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一般有:永久、长期、25年、15年、10年、5年等 。
8、已保管期限:指会计档案形成至移交时,已保管的期限 。
9、备注:指用来说明个别案卷的某些特殊情况的记录 。如:卷内某页文件不清楚、残破、缺页漏张等,以示查阅或鉴定时特别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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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规范的移交清册怎样写拜托各位大神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操作 。
第二章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三节 会计工作交接 第二十五条 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营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 。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
第二十六条 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第二十七条 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一)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
(二)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三)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填写出书面材料 。
(四)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磁带等)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第二十八条 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 。
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交接,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必要时可由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 。第二十九条 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