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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森 , 1982年生 , 《天涯》杂志副主编 。 作品见《人民文学》《诗刊》《钟山》《十月》《中国作家》《山花》《作家》《长江文艺》《小说选刊》《小说月报》《中篇小说选刊》《中华文学选刊》等 。 主要著作有中短篇小说集《小镇》《捧一个冰椰子度过漫长夏日》《海风今岁寒》《小镇及其他》 , 长篇小说《关关雎鸠》《暖若春风》《岛》 , 诗集《海岛的忧郁》、《月落星归》 , 随笔集《乡野之神》 。
在落雨的清晨醒来
林森
“缓慢的人 , 想骑最快的马 。 ”手腕越滑越慢 , 兼毫笔尖的速度也在减缓 , 一点点组成这一个个一旦细看就变得无比陌生的字 。 慢 , 是本家那位叔叔辈的书法家一直跟他强调的 。 那叔叔学水利出身 , 一直在水利部门工作 , 他自称“划水划了三十年” , 手头的字却一直没落下 , 挂着个省书协副主席 , 写字之余 , 也对书法理论兴致勃勃 , 写了部本省某前辈著名书家的评传;最后 , 他离水上岸 , 一头扎进笔墨纸砚之间 , 以抄帖为乐 , 还把工作单位换到一家高校 , 教授书法 。 几年前 , 他开始跟这叔叔学书法 , 没有正式的拜师仪式 , 但他总会在年节之际 , 送点茶叶拎瓶酒 , 算是拉近情谊 。 他自然就成了朋友当中 , 字写得最像模像样的那位 。 写完这句话 , 盯着墨晕开的部分瞧了好久 , 他对书法的认知在提升 , 可有时又不能不冒出某种疑惑 。 对着同一幅字 , 那些不写字的哥们认为好的 , 在他看来恰是最差的;而哥们觉得所谓“丑字” , 他却看到某种传承和创造 。 和别的写字者一样 , 他在点评别人的字时 , 用得最多的形容词是“俗”和“江湖字” , 而笔画怎么表现算俗、文字怎么布局则是江湖 , 却没那么容易讲清楚——尤其当那些哥们还停留在字要写得工整才好看这认知的时候 。
他感觉自己的速度已经够慢了 , 可在那叔叔眼中 , 急躁气仍旧没有磨平——正如他刚写下的这句话 , 手腕是慢了 , 可心还在跑 , 至少所写的字中之意仍在奔驰 , 夹带着马背上迎风逆行的躁动 。 有时他会想 , 其实 , 这些年 , 他想快也快不起来 。 大学毕业前 , 他还一直在打篮球 , 可工作几年之后 , 一直悬挂在头顶的剑 , 还是落下来了——家族的遗传病露出獠牙 。 他父亲身材很高 , 想当年也是俊朗少年 , 可中年之后 , 背顿时驼了 , 弯成直角 , 家族基因让其衰老加速;他当然还没像父亲那么夸张 , 可腰背已经难以笔挺 , 腿脚的动作也在变慢 , 他在多次疑惑又被证实后 , 才不得不接受这个事实——他复制、粘贴了父亲的生命历程 。 他的身材很高大 , 脸部线条清晰如刀刻 , 从某个侧面看 , 眉目、下巴和嘴角之间 , 是李小龙和金城武的结合体 , 是一众友人中的第一男神 , 可神颜尚未完全失去 , 身形上的微妙变化 , 便赶跑了本属于他的夺目神采 。 而既然说是遗传 , 当然也意味着 , 即使多方寻医问药 , 也是收效甚微 。 持球飞奔的少年 , 终于还是拿起狼毫、羊毫和兼毫 , 感受笔尖带墨的细微变化——他只能相信 , 写书法修心也养身 。
可快马并未辞别 , 仍在他内心的草原蠢蠢欲动 。
他准备出门 。 选定婚期那时 , 他便跟父亲说过 , 结婚前一天 , 留给他自己 。 当时父亲愣愣地瞧了他一眼 , 没说什么 。 此时院子里在忙碌 , 家人、左邻右舍都加入进来 , 为他明天的婚礼做着前期准备:收拾、打扫、布置、酒席摆桌和临时厨房的搭建等 , 全不省心 。 他在省城买了房 , 准新娘也是省城之人 , 若只是到酒店走一下程序 , 倒也简单 , 偏偏父母亲都还住在村里 , 传统的仪式和流程少不了 。 最后确定的流程就因为都要兼顾而变得复杂:结婚当日 , 他在村里祖屋祭拜之后 , 带着队伍赶到省城新娘家接亲 , 回到村里 , 举行完传统仪式 , 村人的宴席安排在中午;晚上 , 轰隆隆一列车队 , 还得赶上省城一家酒店 , 接待双方的另外一些亲朋;洞房花烛夜 , 安排在他省城的那间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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