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人鱼|人海之间︱美人鱼与人参果: 海洋亚洲的虚幻与真实( 三 )


《西游记》中的人参果,和海洋亚洲中的瓦克瓦克传说颇为相似 。两者都长在树上,两者都似小人(或者人头),两者落地即死(消逝) 。这三个要素表明,人参果和瓦克瓦克或有共同的版本来源 。其实,海洋亚洲还有一种法尔斯树,与人参果的情节更为类似 。
树上的小儿
伊布拉西姆 ·本·瓦西夫提到了印度洋中法尔斯岛(Fars) 。法尔斯是一种树,此岛便以此树得名 。法尔斯树的果实似杏,但比杏大,可连同果皮一起吃,具有万药之良效 。凡是吃了这个果实的人,既不得病,也不衰老 。如果头发已白,吃了之后就白发变黑 。因此,岛上的国王以此为宝,禁止他人进入该岛 。这个法尔斯树的情节,真可谓是五庄观人参果树的底本 。法尔斯的果实和杏子差不多大小,正是人参果的尺寸;所谓“万药之良效”,便是我们所说的长生不老药;国王禁止他人上岛,和镇元大仙防备外人的做法也大致一致 。《西游记》记载,镇元大仙因元始天尊邀请到上清天上弥罗宫中听讲“混元道果”,临行前细细叮嘱两个道童说:“我那果子有数,只许与他两个,不得多费 。”又说:“唐三藏虽是故人,须要防备他手下人罗唣,不可惊动他知 。” 则镇元大仙的五庄观和人参园也是禁止外人进入可知 。《<印度珍异记> 述要》特别是其中的提到吃法尔斯果实时,“连同果皮一起吃”,可不就是《西游记》中二师兄囫囵吞枣的吃法么?
其实,无论是阿拉伯的法尔斯果还是中国的人参果,其核心是类似小儿的果实 。这个要素在汉晋以来关于大食(阿拉伯帝国)的文献中就有记载,那就是树上的小儿 。
南朝任昉所作之《述异记》记载说:“大食王国,在西海中 。有一方石,石上多树,干赤叶青,枝上总生小儿,长六七寸,见人皆笑,动其手足,头著树枝 。使摘一枝,小儿便死 。”《旧唐书》在介绍“大食”时大致抄录 。大食国邻于大海,“海中见一方石,石上有树,干赤叶青,树上总生小儿;长六七寸,见人皆笑,动其手脚,头著树枝,其使摘取一枝,小儿便死,收在大食王宫” 。周致中在《异域志》中重复了这个故事,说大食国“在海西南山谷间有树,枝上生花如人首,不解语,人借问,惟笑而已,频笑辄落” 。
因此,无论是美人鱼,还是人参果,无论是在西方,还是中东,抑或中国,都是虚幻与真实的结合 。这些流言,既有事实的支撑,也是文化的想象,有真有假,半真半假,或真或假,可真可假,非常具有文化的张力和活力,仿佛海上的迷雾,既不知从何而来,亦不知从何而去;既不知何时而来,亦不知何时而去,而且会随着移民以及其它类型的文化交流而忽焉在东,忽焉在西,令人感慨万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