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犯@以史说法《水浒传》里的史进烧自家庄园,构成放火罪吗


从现代法律的视野重新审视,《水浒传》充斥着暴力和犯罪。今天,就从《水浒传》的第一把火说起。

危险犯@以史说法《水浒传》里的史进烧自家庄园,构成放火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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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进乃华阴县人士,史家庄史太公长子,从小不务正业,就爱舞枪弄棒,老母亲都被他给气死了。史太公没了法,便随了儿子的意,前前后后请了许多师傅教他拳脚。又给他绣了满身的纹身,还因此得了个响亮的江湖名号--“九纹龙”。话说,史进不打不成交,结识了少华山的几位好汉,被猎户李吉揭发。华阴县县令派兵包围史家庄,史进和朱武、陈达等一把火烧了自家庄园,往少华山落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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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进为啥要烧庄园,大概有两层用意,一是为了制造混乱,趁机冲出官兵的围剿,二是断了自己的后路,丢下包袱,轻装上阵闯荡江湖。放在宋朝,史进通匪和击杀官兵乃是重罪无疑。而放火烧自家庄园,则不会被论罪。但如果放在今天,则另当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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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进放火行为放在今天,放火罪是逃不脱的。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点无需多言,但放火烧自家房屋也构成放火罪吗?其实,是否构成放火罪,并不在于烧的是不是自家东西。放火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而非侵犯财产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的安全。换言之,烧自家房屋,危害的不仅是自己,还可能殃及池鱼,也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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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犯@以史说法《水浒传》里的史进烧自家庄园,构成放火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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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进烧庄园有没有造成除自己房屋之外的损失,书中并未交代,而这却并不影响给史进定罪,请听笔者细细道来。按照犯罪形态可以将犯罪分为行为犯、危险犯、结果犯。通俗来说,行为犯是指做出了某种行为即构成犯罪,如危险驾驶罪;结果犯是指做出了某种行为并造成了结果才构成犯罪,如交通肇事罪。而危险犯是指做出的某种行为产生了危险状态就构成犯罪。放火罪就属于危险犯,放火的行为只要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就构成犯罪,不论实际是不是造成了严重后果。试想,要是放火罪是行为犯,那在家生火造饭也是犯罪,岂不荒唐;要是放火罪为结果犯,那非要烧成一片灰烬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岂不是纵容。所以,法律将放火罪设置为危险犯,是十分合理的。

史进放火是否威胁到了公共安全呢,从书中能找到答案。王进第一次遇到史家庄园的时候,有这样的描述:“当时转入林子里来看时,却是一所大庄院,一周遭都是土墙,墙外却有二三百株大柳树。”可见,史家庄园虽然不是身处闹市,周围没有其他房舍,但周围有树林,围墙外还有两三百棵大柳树。史进烧自家庄园,虽然没有左邻右舍可以波及,但很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给公共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隐患。所以,不论这把火最后有没有烧到林子中去,这种风险是客观存在的。综上而言,史进烧史家庄,已经构成放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