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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木归属问题
经林业局相关人员表示:这块“乌木”属于国家财产 , 虽然是由该男子发现并组织挖掘的 , 但却不属于个人 , 如果强行侵占国家财产 , 后果会非常地严重 , 甚至会被以盗窃罪入案 , 然而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难道这块“乌木”早就是有主之物了?
其实关于这个问题并不难解释 , 首先我们先来说下“乌木”的归属问题 , 林业局工作人员的说法可能各位看官老爷听了觉得有点强词夺理 , 明明是人家发现的 , 为什么属于国家呢?其实大家都陷入了一个思想误区 , 那就是发现“乌木”的地方本来就在我国境内 , 所以理应属于我国 , 这是合情合理 , 无论是谁发现了这块“乌木” , 它都是埋在我国的土地下 , 属于国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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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的解释
这就好比盗墓 , 为什么会有“盗墓贼”和“考古工作者”的区分 , 前者是盗取国家文物谋利 , 属于违法行为 , 后者是发掘保护国家文物 , 性质不一样 , 所以仔细想想并不难理解 。 那剩下的盗窃罪就更好解释了 , 如果江西男子真的要强硬地霸占这块属于国家的“乌木” , 那自然而然就触犯了盗窃罪 , 所以在大是大非面前 , 个人利益还是得放一放 。 看到这 , 可能有好奇的看官老爷要问了 , 既然这样那还有谁主动上交文物啊?
其实国家对于民间的一些大型私人收藏家、收藏机构或多或少都存在管控限制 , 一来是为了严控国内文物流入海外市场 , 二来是为了更好地发现、整理国家文物 , 但不乏一些运气好的人意外发现国家级古董、珍贵文物等 , 虽然最后都要上交国家 , 但国家也会给予一定的奖励 , 所以各位看官老爷发现珍贵文物 , 还是要冷静地思考文物的归属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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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尾 , 各位看官老爷对于江西男子发现20米千年乌金木一事怎么看呢?“乌木”的归属您觉得是否合理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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