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博单位不应直接将文物原始数据作为限量商品发售”,这话怎么理解?( 二 )


|“文博单位不应直接将文物原始数据作为限量商品发售”,这话怎么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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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王勾践剑和它的数字藏品
根据平台开放的功能 , 该数字藏品在持有满180天后 , 可以进行转赠 。 而受赠人在持有满两年后可以再次转赠 。 注意 , 这里是“转赠” , 而不是“转售” 。 这样 , 数字藏品就不具有流通性质 , 完全屏蔽了NFT特有的金融属性 , 因此它跟NFT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
但是由于数字藏品的市场异常火爆 , 就有人盯上了180天这个转赠期限 , 对于满足转赠期限的数字藏品 , 有人通过私下拍卖的方式牟取利益 。 目前已发现有用户在二手交易平台上高价贩售数字藏品 , 如“敦煌飞天”和“九色鹿”的付款码皮肤已经被标价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出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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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鲸探数字藏品家”于今年2月22日发布公告 , 表示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数字藏品转售 , 称这种行为往往存在欺诈风险 , 容易引发不良炒作 , 与数字藏品的定位相违背 。 针对转售行为 , 有56名鲸探用户被平台限制其转赠功能 。 而在此之前 , 鲸探还大规模的处罚过数百名使用外挂、脚本等方式抢购数字藏品的用户 , 限制其购买数字藏品 。
有评论认为 , 数字藏品概念源于NFT , 而技术发展与人性贪欲的动态博弈 , 将决定数字藏品的发展上限 。
如今 , 国家文物局针对数字藏品的探讨意见 , 首先明确了在文物数字化的大背景下 , 文博单位应积极推进文物信息资源开放共享 , 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 , 同时要在文物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中 , 坚持公益属性;其次 , 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正规授权方式利用文物资源进行合理的创新创作 , 并明确文博单位不应直接将文物原始数据作为限量商品发售;对于消费者 , 应选择合理合法、健康有序的收藏方式 , 维护自身正当权益 , 远离因盲目炒作产生的风险 。
因此 , 对于文物数字藏品未来会往哪里去这个问题 , 你是不是就清楚很多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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