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职业打假人,就是披着打假外衣的职业“诉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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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职业打假人,就是披着打假外衣的职业“诉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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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职业打假 , 实际上就是专业碰瓷而已 , 职业打假人 , 就是诉棍!
我多篇文章里一直以来坚持的态度 , 凡是在老百姓食品上动手脚的人 , 绝不能从道德上谴责 , 老百姓也不需要道歉;而是要让他们接受刑事惩罚 , 终身不得进入食品行业 。
但是 , 这样的事情 , 必须交给国家监管机构来执行 , 而不是专业碰瓷者!
对于毛妈妈150碗扣肉 , 被索赔5万元的事件 , 原告邵某声称:我们不做道德层面的讨论 , 只讨论索赔的问题 。
正如我题目中说的那样 , 你没有违法 , 但是却丧了良心 。
当然 , 在他们眼里 , 良心和道德算个屁!

相比于那些黑心厂家 , 毛妈妈那点错算得了什么?
根据权威媒体采访得知 , 重庆王女士(毛妈妈家人)透露 , 因为毛妈妈做扣肉的手艺非常好 , 深受附近老百姓的喜欢;于是王女士便将毛妈妈做的扣肉通过网络进行销售 。
他们不仅办理了小作坊生产经营许可证 , 后来也注册了公司 , 以及食品经营许可证 。
他们将扣肉做出来经过简单封装 , 便于快递运输 。 然后置于冰箱 , 且在冰箱上面贴上产品标签 , 包括口味 , 生产日期等信息 。
如果有人下单 , 他们便会按照冰箱上面的产品信息 , 给客户发货 。 而且几年来 , 客户的反馈都很好 。
不过 , 他们并没有产品包装意识 , 给客户发的产品包装上 , 并没有任何产品标识 。
一个黑龙江男子突然通过网络下单 , 一次性购买了150碗扣肉 , 毛妈妈还是第一次接到这么大的单子 , 于是就请了村里两三个贫困户前来帮忙加工 。
150碗扣肉顺利寄出 , 到时毛妈妈揣在包里的钱还没有捂热 , 便收到了来自法院的传票!
因为自己前几天卖出的150碗扣肉没有传票标识 , 被认为是三无产品 , 被买家告上了法院 。 原告称 , 不仅要毛妈妈退回4500元货款 , 还主张十倍赔偿 , 合计50000元!
类似的案件同样发生在四川广安 , 一个小伙子在市场卖自制香肠 , 后来想着通过网络直播销售 , 增加销售额 。
于是就在某音开直播卖货 , 刚开始就是零零散散几单 , 突然有一天 , 有一个客户下了2000元的香肠订单 。
小伙子非常激动 , 一次性购买这么多香肠 , 这算得上一个非常大的客户了 , 小伙子自然非常重视 , 跟客户仔细沟通 , 也说明了这是自己家里加工的香肠;经过同意 , 二人达成了交易 。
还沉浸在丰收喜悦中的店主 , 却等来了客户的索赔信息 。
两起案件高度一致:理由都是所购买的产品经过了包装 , 就属于预包装食品 , 按照食品监管法律的要求 , 预包装食品就必须要有清晰的产品标识 , 否则就是三无产品!

什么是预包装食品?
2012年开始执行的GB7718-2011 , 将预包装食品定义为\"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 。 两个硬指标:
1、预先定量包装 。
2、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 。 \"
其实这就是散装食品和预包装食品自相矛盾的地方 。
如果国家允许散装食品销售的话 , 那么销售肯定要有一个标准 , 比如我一碗多少克 , 售价多少元 , 总不能凭心情 , 抓一把多少随天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