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不进行考核 。
11、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只进行年度考核,暂不定评语,不定等次,待问题查清后再行确定 。
12、受警告处分的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对其进行考核,但在受处分的当年,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对其进行考核,但在受处分期间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其处分的当年及以后,按正常情况对待 。
13、受党内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严重警告处分的,确定为不称职;因其他错误而受严重警告处分的,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第二年按其新任职务参加年度考核,按规定条件确定等次 。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第二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受开除党籍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第二和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涉嫌违犯党纪被立案检查的,可以参加年度考核,但在其检查期间不确定等次 。结案后,不给予党纪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给予党纪处分的,视其所受处分种类,分别按上述规定办理 。
14、受党纪处分同时又受行政处分的,接受党纪处分的情况确定其考核等次 。
3. 人事考核制度怎么做 人事考核制度 1 目 的 为加强员工管理,提高员工自身素质,使每位员工养成良好的习惯,以便更好的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每位员工 。3 考核内容 3.1 试用期员工考核内容:工作心态、工作绩效、沟通协调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适应能力、发展潜力、言行品德及劳动纪律等 。
3.2 普通员工日常考核内容:工作态度、工作绩效、专业知识、执行力、责任感、沟通协调、品德言行、及成本意识等 。3.3 管理人员日常考核内容:领导力、策划力、工作绩效、责任感、沟通协调、授权指导、品德言行、及成本意识等 。
4 考核分类及实施办法 4.1 试用期员工考核办法 4.1.1 试用期员工一般试用期为三个月,按照公司《请假与考勤制度(试行)》试用期员工可以请事假和病假,但是试用期按请假天数顺延;在试用期旷工一次或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含三次)以上,公司可随时对其进行解聘 。4.1.2 试用期满后,行政部将《员工转正考核表》发给试用期员工,试用期员工根据自身情况,填写考评内容 。
4.1.3 用人部门经理根据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的表现,公正地评分并写出初核评语提交行政部经理 。4.1.4 行政部根据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间的出勤情况,如实地填写考勤状况,考核结果将根据初核评分和考勤状况来确定 。
用人部门根据考核结果,在工试用期满之后一周内,作出同意转正,延长试用或不予录用的决定,并将该《员工转正考核表》报请部门总监、行政部总监审批 。4.1.5 在试用期内,对业务素质、道德素质、工作技能及工作绩效特别优秀的试用期员工,试用部门总监有权对该员工提前结束试用期,将《员工转正考核表》报请行政部总监、总经理审批 。
4.1.6 在试用期内,对明显不适合某岗位或不适合录用的试用期员工,试用部门可提前向行政部提交报告,经部门总监或行政部总监批准后,安排在其他岗位试用或提前进行辞退 。4.1.7 考核结果的评定:考核办法采用项目评分制,考核标准分别为优秀、良好、一般、差、不合格五个等级,每个等级标准限定考核分数区间,具体评定标准如下: 优 秀:考核结果95分以上 提前转正 晋升工资 良 好:考核结果85---94分 按期转正 晋升工资 一 般:考核结果75---84分 按期转正 不晋升工资 差:考核结果60---74分 延长试用期 不合格:考核结果60分以下 给予解聘 4.2 日常人事考核办法: 4.2.1 日常考核,主要是通过对员工日常工作的定量和定性的评价,促使员工完成工作目标,其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调薪、调动、奖金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