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召回重点要解决的就是那些可能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的合格药品的市场收回问题 。但对企业来说 , 这些药品批号是国家批的 , 标准是国家定的 , 生产是严格按国家GMP规范进行的 , 它们在使用时出了问题 , 一切责任全由生产者承担 , 这种责任划分是否合理?笔者认为 , 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强制保险制度是解决此问题的好办法 。
第三 , 我国药品生产企业承受能力有限 。目前 , 我国药品企业普遍规模不大 , 一旦出现药品召回事件 , 即便是其能承受药品召回本身带来的损失 , 它还有勇气、有能力承担其他相关法律赔偿责任吗? 第四 , 我国目前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还不够完善 。
实施召回制度的前提是建立完备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 , 只有建立起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医院和患者联动的检测网络 , 才能把药品召回制度落到实处 。但是 , 我国目前80%以上的制药企业没有自己的监测系统 ,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检测中心接到的报告绝大多 。
3.批发企业GSP文件中召回的程序怎么写(四)药品召回的程序:
1.药品召回的范围:
1.1 药品生产企业主动召回的药品;
1.2 由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文通知停止销售、使用或收回的药品;
2.药品召回的通知:
2.1 质量管理部门根据供应厂商药品召回通知、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文通知内容 , 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业务部门停止销售在库的药品 , 并组织销售部门通知有关客户 。召回 通知的内容应包括:召回药品的具体情况 , 包括名称、批次等基本信息;实施召回的原 因;召回要求(包括范围和时限等);联系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
2.2 储运部门应按质量管理部门的通知要求 , 立即停止发货 , 填报“药品召回记录” , 上
报在库药品的数量、流通区域和数量等情况 。
2.3 销售部门应按质量管理部门的通知要求 , 立即停止销售相关品种 , 并在第一时间内 组织业务人员核准销售记录后实施药品召回措施:包括向客户单位发送药品召回通知 , 向客户单位统计相关药品的库存 , 请客户单位协助停止销售和使用相关药品 。
2.4 采购部门应按质量管理部门的通知要求 , 及时与供应商确认召回药品的业务处理 。
3.召回药品的管理:
3.1 召回的药品 , 应按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处理 。
3.2 储运部门应将公司该品种的库存移入退货区;根据销售部门的统计信息做好退回记 录 。
3.3 在应召回的数量全部到库后 , 按药品供货厂商要求召回的时限内 , 将召回药品退回 供货厂商 , 并做好退出记录 。
4.药品召回的报告: 质量管理部门应跟踪了解召回工作的进展情况 , 并实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
4.医院药品召回制度药品召回制度为了加强药品安全使用的管理 ,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 制定本制度 。
1、接到上级部门的药品召回通知或国家通报的问题药品 , 药剂科马上用院内短信和电话通知各科室停止使用该药品 , 并将该药品从各病区和药房退回药库 , 等待处理 。2、积极协助药品生产企业或药品供应商履行药品召回义务 , 按照召回计划的要求及时传达、反馈药品召回信息 , 控制和收回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