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说明的是,托马斯·斯当东翻译的《大清律例》,只是将乾隆五年本中的436条律文进行了翻译,而另外的1042条例文则没有全面的翻译。对此,他解释说:“请允许译者自由地对原本进行删节,同时努力做到安排更为系统,风格更令人愉快,所用措辞更为和谐。”托马斯·斯当东认为,这种删减是很必要的,如若将《大清律例》全部内容翻译,会显得中国法律过于烦琐无序,删减后读者可以轻松地了解中国法律的基本内容。
值得注意的是,托马斯·斯当东对翻译例文的安排非常巧妙,“这些条例并未如原版那样编入律文,而是集中开列于附录。因其量少,尤其瞩目”。此外,还自主添加了一些皇帝谕令和京城邸报等内容。对于清朝皇帝的谕令,托马斯·斯当东认为,其内容虽未被收入《大清律例》,但是与律条有着相同的效果。为了避免中英互译中可能出现的理解偏差,托马斯·斯当东在英译本的《大清律例》中还加入了小注,这些小注主要是起到疏通和阐明的作用,多夹于律文或者例条相应的行文之间。最后,他在所有的律条前面都加上了罗马序数以进行编号,而且将《大清律例》中原律文所附例文的数目都标注在律文后面。“这一细节弥补了中国传统法典编纂技术的缺陷,即不注重条文序号。”可以说,托马斯·斯当东的这种做法调和了中西方的阅读习惯,为《大清律例》在西方的传播提供了便利;不过,托马斯·斯当东行动的主要目的是使当时在华英人迅速掌握清朝法律,以维护在华利益,并加深欧洲对清王朝法律、社会的了解。出于如此翻译目的和策略作用下完成的译本,的确便于西方读者的接受,却无法准确地还原文意,导致大量失真、失实情形的出现,进而使两种不同法律制度间的通约在此意义上也无法实现。
《大清律例》英译本的价值与影响
托马斯·斯当东认为,《大清律例》是中国第一流的书,而西方传教士没有给予充分关注,法律著作极少翻译,《大清律例》的英译也算是弥补了法律翻译的一个缺憾。
《大清律例》英译本出版后在英国社会受到了很高的重视。英国很多重要媒体如《爱丁堡评论》(Edinburgh review)、《每月评论》(Monthly review)、《中国丛报》(Chinese repository)等都报道了斯当东翻译《大清律例》一事,有些作了相关评论。《爱丁堡评论》评价道:“尽管英国同中国伟大的通商关系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但这部著作还是第一次被直接译为我们文字……现在肯定没有任何文献能像他们法律本身这样使我们能够可靠地了解一个国家的状况和特点。”不仅如此,该书的法语版、意大利语版均在两年后从英文版转译出版(1812)。各国都在翻译《大清律例》的事实,证明了清王朝的律法成为当时欧洲的普遍性诉求。再后来,《大清律例》西班牙语版(1862)也问世。此后,1876、1924年,法国人又重新出过新的法译本。
值得注意的是,《大清律例》出版后,托马斯·斯当东因熟谙中国法律,成为当时英国公认的“熟知中国人精神的专家”,并在国会具有了影响力。1833年时任英国国会议员的托马斯·斯当东以所谓中国法律落后为依据,向国会提出一项议案:要求英国政府在华设立法院,以便审理在华英国人的案件。这项议案获得通过。英国议会据此制定法令,单方面规定英国驻华领事有权审理与英国臣民有关的案件。鸦片战争后英国占领香港,英当局意识到以《大清律例》作为司法裁判依据有利于其稳固在香港的殖民统治。当时英人参考使用的《大清律例》即是托马斯·斯当东翻译的《大清律例》英译本。
- 南乡子@青未了|《南乡子》苏轼
- 忠顺王&贾宝玉和贾政闯下弥天大祸,贾母和贾政做一场戏,让贾府躲过危机
- 探春!《红楼梦》:贾迎春的大家气度从何而来?
- 宁国府&《红楼梦》里的人情世故,看懂可以少走很多弯路
- 王熙凤&《红楼梦》:柳湘莲退婚为何导致尤三姐自尽?关键在于这三个人!
- 千金小姐!《红楼梦》那些千金大小姐,出身最好的不是元春,迎春最让人意外
- 董卓!别被演义给骗了:《三国演义》与正史记载中有哪些不同呢?
- 西游记|刘先银经典点说:灵根育孕心性修持《西游记》第一回 主要内容是什么?
- 观众|《只此青绿》推出演出行业首款数字藏品纪念票
- 草原|感动无数人的生命之书 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再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