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在元宇宙里,可以跟偶像谈恋爱吗?

文/米新磊
原告|在元宇宙里,可以跟偶像谈恋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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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好莱坞有一部名为《她》(her)的科幻爱情电影 , 由奥斯卡影帝华金·菲尼克斯和“寡姐”斯嘉丽·约翰逊主演 。 奇特的是 , 这部影片中 , 作为女主角的寡姐却从头到尾都没有露脸 , 原因是她在影片中饰演了一个只有声音的人工智能角色 , 并与人类男主角谈了一场“隔空”的恋爱 。
影片中有一幕 , 是男主角惊觉真相:本来以为自己私享的人工智能恋人 , 其实同时和世界上成千上万的人在虚拟世界里谈着恋爱 。 这一幕 , 仿佛是一个预言 , 预示着现实中元宇宙和虚拟偶像的未来景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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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电影海报 , 图片来自网络
元宇宙:虚拟与现实的交互与映射
如果说近两年最热的关键词 , 除了“疫情”之外 , 无疑要以“元宇宙”为首 。 所谓的“元宇宙” , 就是指平行于现实世界的虚拟数字世界;现实世界中的每个人 , 都在元宇宙中拥有一个虚拟分身 。 这个设定 , 与当下盛行的宅经济产生了越来越密切的勾连 。
正是因为如此 , 2021年也被称为元宇宙(Metaverse)元年 。
无独有偶 , 也正是2021年 , 北京互联网法院也宣判了一起“人工智能软件使用明星形象创设虚拟人物构成侵犯人格权”的案件 。
在这起案件中 , 用户可以通过一款智能记账手机软件 , 利用一种叫做“调教”的算法程序 , 使用自己心仪的明星形象创设虚拟人物 , 从而实现和自己偶像聊天互动的梦幻效果(比如让自己的偶像监督自己记账或背单词等功能) 。
本案很多细节如同很多电影情节的真实重现 , 堪称元宇宙时代的绝佳映射 。
本案也于4月11日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民法典颁布后人格权司法保护九大典型民事案例”之一 。 涉及到艺人人格权在人工智能时代的保护 , 以及如何判断软件算法是否侵权等多个重要的前沿问题 , 为同类问题提供了指导思路和解决范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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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示例 , 图片来自网络
在本案中 , 原告何某是知名主持人 , 而被告是一家运营某智能手机记账软件的公司 。 对于该软件 , 手机应用市场是这样介绍的:“这是一款能和你聊天的记账本 , 结合养成元素 , 你可以自定义设置一个聊天对象(上千种个性可供选择哦) , 让TA成为你的男朋友、女朋友、哥哥、妹妹、儿子……陪你一起记账、生活、成长、变好 。 ”而据原告在起诉中称 , 该软件正是借助“粉丝经济” , 以满足追星群体或粉丝与偶像对话的娱乐需求为创新点 。
在该软件中 , 用户可以自行创设或添加AI角色 , 设定角色的名称、头像、与用户的关系、相互称谓等 , 并通过系统功能设置角色与用户的互动内容 , 系统称之为“调教” 。 在原告未同意的情况下 , 该软件中出现了以原告何某姓名和肖像为标识的AI角色;同时 , 被告通过算法应用 , 将该角色开放给众多用户 , 允许用户上传大量原告的“表情包” , 制作图文互动内容从而实现“调教”该“AI角色”的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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