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被人们视为创造美的艺术,究竟是一项什么样的活动?( 二 )


由此可见 , 艺术既然并非一项旨在创造美的活动 , 那么 , 有目的地创造美也并不一定就是艺术 。 例如 , 转动万花筒时组成的各种优美形状 , 阳光穿射棱镜时形成的婍丽光谱 , 把少量原油倾入水中时漂起的斑斓色彩等等 , 这些为了创造美而有意制作出来的东西固然美 , 但并非艺术作品 。 如此以来 , 杜卡斯给艺术家所规定的目的任务自然也就不在于创造美 , 而在于客观地表现自我 , 即“凭藉词语、线条、色彩和其他媒介 , 来恰如其分地表现自己某一特殊的或者难以名状的情感 。 ”
艺术即情感语言
艺术 , 正如李泽厚先生所感叹的那样 , “可以是写作几十本书的题材 。 ”如若翻开各种版本的艺术论著 , 首先跃然纸上的是“何为艺术?”这个历史性的问题 。 迄今 , 尽管众多的理论家费尽心力 , 上下求索 , 试图从不间角度以不同方法来论证和界定艺术的本质 , 但终究未能达成一个较为统一的认识 。
在《艺术哲学新论》一书中 , 杜卡斯逐一分析和评价了诸多甚为流行的艺术观点 , 譬如“艺术即摹仿”(柏拉图 , 亚里士多德);“艺术即游戏”(席勒、斯宾塞、格罗塞);“艺术即吸引手段”(马歇尔);“艺术是一种愿望的想象性表现”(帕克、弗洛伊德);“艺术即表现 , 表现即直觉”(克罗齐);“艺术即情感表现”(欧仁·维隆);“艺术即经验”(杜威);“艺术即感受传达”(托尔斯泰)……等等 。 随之 , 他综合了上述各家学说的合理因素 , 毅然提出“艺术即情感语言”这一独特的主张 。
这里所谓的“语言” , 是广义上的语言 , 即“一种内心状态的表现” 。 至于“情感语言” , 则指情感外化的语言 , 即对特殊情感的有意识的外化(或客观化) 。 用杜卡斯的话说 , 外化意味着客观表现行为 , 它“旨在创造一种(1)至少能为艺术家所观照的事物 。 (2)在观照过程中 , 该事物将会把它所表现的情感、意义或意志再现给这位艺术家 。 ”自不待言 , 这种得以外化的东西 , 也会直接或间接地传达给他人 , 例如“审美消费者”(aesthetic consumers) 。
值得注意的是 , 杜卡斯与一般的“表现论”者(如克罗齐、科林伍德)有所不同 。 他认为艺术表现并非完全是直觉的、盲目的或非理智的 , 而是有意识的、有责任的或有控制的 。 就其本质而言 , 艺术“不纯粹是自我表现 , 也不纯粹是客观自我表现 , 而是有有意识的客观自我表现;……”对艺术作品的反复修改或润色过程就令人信服地证实了这一点 。
审美观照的基本特征
杜卡斯认为 , 人们对于特定的注意对象通常采取三种不同态度:接受型、效应型与判断型 。 艺术创造作为一项内在目的性活动 , 将不可避免地涉及到这三个彼此独立但又相互联系的方方面面 , 一般来讲 , “审美消费者”主要采取一种接受态度 , 艺术批评家或鉴赏家则主要采取一种判断态度 , 而艺术家本人则在很大程度上采取一种效应态度 , 以便导致事物的效用或对其产生影响 。 例如 , 画家使画布平面发生变化 , 雕刻家使大理石形状发生变化 , 音乐家使听觉环境发生变化等等 。
艺术|被人们视为创造美的艺术,究竟是一项什么样的活动?
文章图片

剧集《天才 第二季》(2018)剧照 。
杜卡斯所谓的接受态度 , 也就是审美观照(aesthetic contemplation) , 即“对情感的内在目的性接受 。 ”在西方美学史上 , 康德、叔本华、斯宾塞、立普斯以及浮龙·李等人在描述审美观照时 , 往往视其为一种不旁牵他涉的、非功利性的或以移情为特征的凝思状态或投射过程 。 基于此说 , 杜卡斯更为系统地分析了审美观照的本质特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