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艺术|可以用“设计”来概括整个现代艺术吗?

历史批评的终极追求是价值判断 , 而现代的艺术史学者为了维护学术研究的客观性 , 却尽力回避对研究对象做价值判断 。
但是 , 再创造性批评和批判性批评却不同于艺术史 。 换言之 , 这两种类型的批评才真正生发出我们所讨论的设计批评 。
选自
《设计的艺术史语境》
邵宏 / 著
广西美术出版社 , 2017
设计批评的历时形态
(一)
自现代艺术于19世纪至20世纪之交肇始 , 设计在以形式主义为主导的现代艺术中之不可替代的地位便彰显出来 。 而现代艺术史写法的改变 , 则始自德裔英国艺术史家佩夫斯纳于1936年出版的名著《现代运动的先驱:从威廉·莫里斯到沃尔特·格罗皮乌斯》 。 需要反复强调的是 , 作者在该书于1949年由纽约现代艺术博物馆再版时 , 对书名做出了具有观念史意义的改动:《现代设计的先驱:从威廉·莫里斯到沃尔特·格罗皮乌斯》;也就是说 , 佩夫斯纳首次用“设计”来概括整个现代艺术运动 。
现代艺术|可以用“设计”来概括整个现代艺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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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古拉斯·佩夫斯纳[Nikolaus Pevsner](1902-1983)
佩夫斯纳出生于德国的莱比锡 , 1924年获莱比锡大学艺术史博士学位 , 1933年为躲避纳粹迫害逃到英国 , 不久成为英国最著名的艺术史家、建筑与设计史家 。 正是他 , 首度用“设计”来概括整个现代艺术运动 。
现代艺术|可以用“设计”来概括整个现代艺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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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夫斯纳 , 1975年
Paul Joyce / National Portrait Gallery, London
从此之后的艺术史讨论 , 都不可违拗地涉及设计领域的事件 。 我们知道 , 德语世界里“Kunstgeschichte”指的是“建筑、绘画与雕塑” , 而传统英语世界里的“History of the Arts”指的仅是绘画与雕塑 。 由于“二战”迫使众多的德语艺术史家进入英语国家 , 随之“建筑”也进入到英语世界的艺术史视野 。 “建筑”作为一切艺术与设计的母体的地位由此在西方学科史上得到全面确立 。
对于设计史、设计批评与设计理论关系的讨论 , 我们可以参照西方的艺术史学科划分:距当代二十年前的艺术品为艺术史的研究对象 , 而当代二十年里的艺术品则是艺术批评的研究对象 。 按这种规范 , 任何研究当代二十年内设计事件的学者都会被称作设计批评家而不是设计史家 。 此外 , 现代意义的设计理论一般都归人两种类型:一种是设计教育理论 , 另一种是社会批判的设计理论 。 那么 , 与设计批评发生最直接联系的便是第二种类型的设计理论 。
不过 , 两种设计理论都给设计批评提供了批评的标准 , 但是后一种设计理论还要给设计批评提供词汇和术语 , 以使设计批评以理论的方式表达出来 。 我们大致可以如此区分设计批评与设计理论的差别:一种设计理论如果通过设计批评而成为当代流行的设计观念 , 那么它就是设计批评 。 这里所说的“流行” , 显然涉及了对象必不可少的“公共性”和“时尚”的特质 , 换言之 , 公众必须与对象发生程度不同的联系 。 这种联系恰恰是“设计”的现代意义以及设计批评在现代社会中的作用 。
自20世纪上半叶以来 , 设计逐渐从它的母学科——艺术学和建筑学那里独立出来 。 因此 , 考察一下艺术批评的历史和现状 , 对我们理解设计批评如何从艺术批评中逐步剥离出来很有用处 。 一般而言 , 西方学者倾向于将艺术批评划分为三种形式:历史[Historical]批评、再创造性[Re-creative]批评和批判性[Judicial]批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