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程序、形式由行政机关统一制定,一经形成,认真、严格地遵守 。
5.特定效力,即行政拘束力 。
二、行政执法文书的功能
1.主旨的鲜明性,文书格式都具有用途单一的特点 。
2.材料的客观性,特别注意客观性、准确性 。
3.内容的规范性,事项要求齐全,书写合乎规范;内容有统一要求,具备相应的要素 。
4.形式的程式性,结构固定化,用语规范化 。
5.解释的单一性,做到语言确切,运用文字符合单一解释的要求 。
扩展资料:
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
(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第三十九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
(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执法笔录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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